关于推行落实工程项目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5919次

司属各单位:

根据高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司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落实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程项目劳务合同签订制度。

1、每个工程项目的劳务合同包括分公司与各工种劳务班组长、班组长与各劳务小班组长、班组长与农民工之间三个方面,必须层层签订,不得遗漏。劳务合同必须在各工种进场施工后三天之内签订。

2、劳务合同内容包括:各工种劳务承包范围、劳务施工要求、工程量计算办法、劳务报酬计算办法、劳务报酬支付方式以及其他要求。劳务合同必须依法签订,不得违反法律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确保每个工种、每个农民工都要签订劳务合同。

二、建立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在进入工地现场大门设置劳务作业人员指模打卡机,将每个签订劳务合同的作业人进行打卡考勤,以此作为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基本考核参数。未按要求建立的,必须整改处理到位,整改不到位者,公司工程部直接扣罚项目部壹万元。

2、所有劳务人员进场后三天内必须签订劳务合同、采集进场打卡手摸指纹、办理银行工资卡,并在公示栏中公示已签订劳务合同人员名单;同时拍照存档,以备相关部门检查。未签订劳务合同采集指纹者一概不许进入施工现场,经检查发现且整改不到位者,按每人每次扣罚项目部伍仟元。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司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务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如下程序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

1、每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各劳务班组长上报本月完成工程量到项目部,项目部安排预算员、施工员与各班组长按劳务承包合同约定进行核算;确定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应支付工资款;核算无误后,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班组长签字认可。

2、每月五号之前各劳务班组长根据指纹打卡机采集的考勤,做出每位劳务人员上月应发工资及实发工资表上报项目部(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应发工资的80%);

2、项目部在收集到各劳务班组考勤及工资表后于每月十号之前张榜公示在项目部公示栏中;每位劳务作业人员对公示栏中工资发放情况有异议者,可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到项目部;项目部召集劳务班组长与有异议的劳务作业人员核对,直至双方无疑虑,并签字认可。

3、考勤、工资表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项目部于每月十五日至二十日通知财务按张榜的工资表实发栏将工资支付到每位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银行卡内,并留好凭证做为依据。结余部分作为劳务班组长奖励,支付到劳务班组长工资卡内;不足部分先由项目部垫付,并在下月从劳务班组长工资中扣除。

四、对不履行劳务合同约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和不按要求建立“公示栏”、不签订上报及公示劳务合同、不公示考勤工资表,不安规定支付到银行工资卡上的;每发现一次,公司将对该项目实行经济处罚100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恶意欠款扣薪,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竣工备案验收资料不予盖公章。

五、新开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本文件要求补充完善,整改落实到位。

 

                     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附:1、劳务合同格式

    2、劳务合同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格式

    3、关于确保项目部工人工资发放的措施                                              

附件1

劳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劳务合同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劳务合同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项目            工种劳务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务承包范围:(根据实际按分公司与劳务班组长、劳务班组长与劳务小班组长、小班组长与农民工分别将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填写清楚)

2、劳务施工要求:(按各层劳务承包范围的工作要求分别填写相应的内容)

3、工程量计算办法:(按各层劳务分包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相应的内容)

4、劳务报酬计算办法:(按各层劳务分包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相应的内容)

5、劳务报酬支付方式:(按附件5要求执行)

6、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合同必须依法依规签订,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该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劳务合同发包人签字:                    (加按手印)

劳务合同承包人签字:                    (加按手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保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劳务合同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

(一) 劳务合同公示:

(二)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

说明:1.劳务合同在各工种进场施工时必须按要求签订,并及时公示;2.农民工工资要根据劳务合同和施工进度及时支付,每一次支付要及时公示;3.上述每次公示均要拍照存档,照片交公司工程部竣工验收备案。

关于确保项目部工人工资发放到位的几项措施

司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建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矛盾纠纷频发,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同时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进度,且对施工企业形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确保我司各项目部的工人工资发放到位,特制定以下几项措施,请司属各分公司、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一、 各项目部必须如实将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如有调整须及时补报。每人在项目所在地统一办理一张银行工资卡(复印件附在花名册后)。

二、公司经营项目,工人工资一律由公司财务部按工资表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分公司经营项目,工人工资由分公司财务负责按工资表发放到个人工资卡;项目部每月按实造工人工资表,工人须在工资表上签名、按手印。

三、 分包(联营)工程项目在签订分包(联营)合同时按工程总造价的 5 %预交工资保障金到公司财务部,如发生项目部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公司将直接启用“工资保障金”发放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工资保障金不足发放,则由公司垫付,垫付部分公司收取20%的管理费。工程竣工交验后若无工人工资纠纷公司将一次性退还工资保障金。

 

                                  

                     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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