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浏览次数:4584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明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国土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园管理中心文明办,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市容园林委、国土房管局、水务局、规划局文明办,上海市建设交通党委、规划国土管理局文明办,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园林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文明办,中建总公司政工部:
  日前,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组织所属青年文明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明办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弘扬职业文明风尚、进一步动员青年创新创造,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按照活动要求,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深化“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机制,统一形象,突出特色,丰富载体,大力宣传,在为民服务的示范行动中,展示青年良好风采,传播职业先进理念,持续形成活动热潮,不断深化活动成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明办要将本地区活动组织情况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送部文明办,同时,择优报送开放周活动微视频和微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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